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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按章管理原则。第二条 凡在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校园道路上参与或涉及交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第三条 校园发生交通事故,由保卫处维护交通秩序,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停车场停车泊位。第二章校园道路管理第五条 校园道路管理由学校保卫处负责,机动车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各项规定,服从管理,注意安全。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部署会
3月31日,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在行政楼第三会议室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部署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中央、省委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学习教育工作的部署精神,并专题部署我校学习教育工作。学校党委书记蒋和平教授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世银主持会议。全体在家校领导、党委委员,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纪委委员,行政部门负责人及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现场△学校党委书记蒋和平教授党委书记蒋和平教授指出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组织要互相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学生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应将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
四川省教师继续教育西华师范大学培训中心专家组莅临我校开展视导工作
3月10日,西华师范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副院长韦油亮率专家组一行4人莅临我校,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项目“线上学习”和“返岗教研”阶段视导,我校副校长兼教务处处长秦庆礼携人事处、教务处相关负责人陪同参加视导工作。△合影留念当天下午,视导组专家随机听取3位教师授课,实地考察教师教学表现。随后召开视导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教学质量管理、课堂创新实践及学风建设成效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座谈会现场△人事处副处长钟旭隆进行情况汇报我校人事处副处长钟旭隆就2024年“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相关工作,从基本情况、培训过程和培训成效三个维度进行了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