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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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精神,本着“惩前戒后、治病救人”目的,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通过注册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第三条学生在读期间,无论在校内外发生违纪行为的,均按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裁量恰当。第四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处分:(一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4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处分细则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处分细则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处分细则第一条为了创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推进学生宿舍的有效管理,依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公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里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学生均指我校住宿生。第三条宿舍学生违纪处分细则:1、未缴纳住宿费和办理入住手续非法入住的,如果尚未报到注册的,限期缴费注册和补办入住手续,逾期未办者,由保卫处清除出校;如果已经缴纳学费并注册的,限期缴纳住宿费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办者,予以停宿处理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2.未经学生工作处批准,擅自调换、强占、转让寝室的,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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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为了创造一个整有序、文明、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和《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学生处、团委、后勤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学生宿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明确各部门在学生宿舍管理中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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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依法治校,科学管理,规范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客观公正地对学生实施处理、处分等行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生。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向学校提出申辩和相关诉求的行为。 第二章 申诉处理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任主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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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行为准则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行为准则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行为准则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头脑,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国家利益。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反对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三、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反对违法违规和无组织无纪律行为。四、维护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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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校园文明规范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校园文明规范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校园文明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在校园的日常行为管理,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的能力,养成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文明素质,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发[2001]15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一、文明礼貌、尊敬师长(一)待人态度诚恳友善,使用礼貌用语和普通话。(二)关心同学疾苦,对有病、有困难的同学,要主动看望和帮助。(三)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4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校园文明规范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请假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规范请假流程,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一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无故缺席的,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第二条请假类型1.病假:学生因病需要外出就医,事后应出具医院诊断书,否则视为无效请假。2.事假:学生请假时需有正当理由,如:父母、直系亲属病重或病故、兄弟姐妹婚嫁等。3.公假:指学生因为参加学校或二级学院开展的集体活动而无法正常上课,凭证明材料经过系部批准通过的请假类型,请假原因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参加招生社会实践活动 (2)组织、参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4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营造平安的校园环境和优良的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安全。依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全体学生。第三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把安全稳定工作做为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第四条学生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4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规定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组织要互相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学生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应将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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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校园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校园公共秩序,充分发挥校园网络的作用,为学校师生提供稳定、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第三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制作、复制、传播和查阅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4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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