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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
日前,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各高校抓住春季开学后促就业工作攻坚期,深入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聚焦八个方面重点任务,持续挖潜开拓就业岗位,加快组织校园招聘,优化提升指导服务,精准开展就业帮扶,为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奠定基础。一、行动主题聚力拓岗优服务春季攻坚促就业二、行动时间2025年3月—4月三、行动目标通过开展“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挖潜开拓就业岗位,加快组织校园招聘,优化提升指导服务,精准开展就业帮扶,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主动求职,加力加快就业工作进程,为促进2025届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奠定坚实基础。四、重点任务(一)推进建设各类就业市场,促进人才供需对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组织要互相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学生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应将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为维护学院正常的勤工助学工作秩序,使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有效地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其自立精神,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读大一、大二学生。第二条 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实行申请与聘任相结合的办法。第三条 学生应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申请勤工助学,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学习优秀者、表现突出者优先。第四条 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学生”的宗旨,由学校统一管理,确保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学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学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要求,按照《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修订〈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阳城建院学管〔2023〕68号),通过学生申请、班级推荐、院系评审等流程,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拟推荐谢宇等485名学生为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20日至10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赖老师 电话:0830-2633159 邮箱:1075467469@qq.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