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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组织要互相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学生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应将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摘编(2025年版)
附件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摘编(2025年版) 一、应征报名1.征集对象: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高校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2.报名网站: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是全国征兵报名唯一官方网站。3.应征报名时间:上半年 男兵: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女兵:2025年1月1日至2月10日下半年 男兵: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女兵:2025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有关要求,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在2024年11月组织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一、名额分配优秀毕业生包括: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级优秀毕业生”)。按照《认定办法》,依据参评学生人数,各学院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二、评选条件(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邓思远等9位同志专职辅导员职级晋升的公示
根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专职辅导员职级晋升实施方案(试行)》,经本人申报、学生工作部复核,拟同意邓思远等6名专职辅导员晋升二级辅导员,谭焱等3名辅导员晋升一级辅导员,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一、讲师职称认定二级辅导员:二、晋升一级辅导员:如对以上专职辅导员职级晋升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生工作部反映。公示期: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联系电话:0830-2633102学生工作部 2025 年 1 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