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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调整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根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组织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学期动态调整工作。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认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拟对吴成宇等264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现对调整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3月20日-3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830-2633152电子邮箱:1075467469@qq.com 附件: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认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处分细则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处分细则第一条为了创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推进学生宿舍的有效管理,依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公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里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学生均指我校住宿生。第三条宿舍学生违纪处分细则:1、未缴纳住宿费和办理入住手续非法入住的,如果尚未报到注册的,限期缴费注册和补办入住手续,逾期未办者,由保卫处清除出校;如果已经缴纳学费并注册的,限期缴纳住宿费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办者,予以停宿处理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2.未经学生工作处批准,擅自调换、强占、转让寝室的,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公、私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生命安全,依据《泸州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及校内各单位自主举办的大型活动及校外单位租用、借用或采取校内单位协办等方式使用本校场地、场所举行的,面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人员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学术交流、报告会、展览、庆典、招生宣传会、各类考试、各种外事活动等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第三条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规、规章,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摘编(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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