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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第四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比赛成绩的公示
根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第四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实施方案》,经基础知识及班情熟知测试、谈心谈话、案例研讨三个环节综合评审,现将比赛成绩公示如下:公示期内,如对成绩有异议,请实名向学工部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受理部门:学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830-2366152联系老师:郭老师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2025年5月26日
学生工作部科室设置及具体职责
一、思想政治教育科负责全校专科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具体职责:(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方案、制度、总结等的起草、修订、报批工作;(二)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三)负责主题班会课的统筹规划、指导、检查工作;(四)负责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工作,定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五)发挥学生团队的积极作用,做好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六)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学生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评定工作;(七)负责做好学生工作典型经验、辅导员典型、学生榜样的对外宣传;(八)组织学生教育管理理论研究及学生工作系列研究项目管理;(九)协助做好学风建设,负责学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处分细则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处分细则第一条为了创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推进学生宿舍的有效管理,依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公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里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学生均指我校住宿生。第三条宿舍学生违纪处分细则:1、未缴纳住宿费和办理入住手续非法入住的,如果尚未报到注册的,限期缴费注册和补办入住手续,逾期未办者,由保卫处清除出校;如果已经缴纳学费并注册的,限期缴纳住宿费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办者,予以停宿处理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2.未经学生工作处批准,擅自调换、强占、转让寝室的,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营造平安的校园环境和优良的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安全。依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全体学生。第三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把安全稳定工作做为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第四条学生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