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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门管理,维护校门治安秩序,保障校园安全,确保校园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制定本规定。第一章门卫执勤第一条门卫执勤人员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门卫管理规定》,认真履行门卫职责。第二条门卫执勤人员要举止端庄、着装整齐、指挥规范、礼貌待人,文明值勤,坚守岗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第三条门卫执勤人员工作时间严禁喝酒、吸烟、聊天、嬉笑打闹或搞娱乐活动,严禁无关人员在执勤区域内逗留。第四条门卫执勤人员要严格执行外来人员会客登记,机动车辆换证、携物出门验证及夜间机动车辆出校门检查等制度。第五条门卫执勤人员要搞好门口区域的环境卫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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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依法治校,科学管理,规范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客观公正地对学生实施处理、处分等行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生。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向学校提出申辩和相关诉求的行为。 第二章 申诉处理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任主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校园文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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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调整工作的通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调整工作的通知全校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24〕121号),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确保我校将“提高标准、扩大覆盖面”的政策调整落到实处,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现正式启动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