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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
日前,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各高校抓住春季开学后促就业工作攻坚期,深入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聚焦八个方面重点任务,持续挖潜开拓就业岗位,加快组织校园招聘,优化提升指导服务,精准开展就业帮扶,为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奠定基础。一、行动主题聚力拓岗优服务春季攻坚促就业二、行动时间2025年3月—4月三、行动目标通过开展“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挖潜开拓就业岗位,加快组织校园招聘,优化提升指导服务,精准开展就业帮扶,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主动求职,加力加快就业工作进程,为促进2025届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奠定坚实基础。四、重点任务(一)推进建设各类就业市场,促进人才供需对
校企协同 产教共育 | 中铁八局与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共同探索校企联合育人新模式
3月13日,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化校企产学研合作,中铁八局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副部长胡方平一行4人赴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调研交流。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吴炎龙,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部部长徐世银,副校长任新红、谭建鑫等领导热情接待并出席座谈会。 △热情接待△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吴炎龙(右)与中铁八局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副部长胡方平(左2)亲切握手△座谈会现场△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吴炎龙△中铁八局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副部长胡方平胡方平副部长对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简要介绍了中铁八局的发展历程、业务板块及未来发展方向。他表示,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在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依法治校,科学管理,规范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客观公正地对学生实施处理、处分等行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生。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向学校提出申辩和相关诉求的行为。 第二章 申诉处理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任主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修订《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为确保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决定,修订了《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二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