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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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为维护学院正常的勤工助学工作秩序,使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有效地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其自立精神,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读大一、大二学生。第二条 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实行申请与聘任相结合的办法。第三条 学生应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申请勤工助学,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学习优秀者、表现突出者优先。第四条 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学生”的宗旨,由学校统一管理,确保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学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3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习纪律,促进学校学风、校风建设,确保教学计划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考勤(一)考勤范围:学生上课、晨读、实验、实习、考试、要求考勤的自习(含晚自习)、课程设计、毕业综合实践、公益劳动和集体活动等均属考勤范围。(二)考勤规则:1.学生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内,缺席一节大课算缺席2学时。2.上课铃响后才进入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一节大课中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及以上者,按旷课1次(2学时)计,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旷课2学时计。3.课堂考勤由上课教师负责。上课期间,上课教师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勤,做好登记,适时将学生出勤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3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教室卫生责任制及检查评比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教室卫生责任制及检查评比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教室卫生责任制及检查评比办法为调动我校各学院、各班级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促进班风、校风建设,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集体的精神,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制定本办法。第一部分 相关职责一、学生处统筹规划每学期全校责任教室的划分,由各学院具体分配到各班级。二、各学院要依照本办法制定行之有效的教室卫生责任落实办法,各班要安排好教室卫生值日,要求做到教室卫生整洁,门窗、电灯关闭,桌椅摆放整齐。三、每学期开学初,后勤处统一配发劳动工具,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增补工具。教室公共财物损坏,应由后勤处、各责任教室所在学院做好具体调查、认定、赔偿等工作。四、学生处负责指导各学院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3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教室卫生责任制及检查评比办法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禁止在校园内吸烟、酗酒的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禁止在校园内吸烟、酗酒的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禁止在校园内吸烟、酗酒的规定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保护大学生身心健康,创造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禁止高等学校学生吸烟、酗酒的通知》和我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1、禁止校内商店、餐厅等向学生销售烟、酒类商品。学生不得从校外带烟、酒进入学校吸饮。保卫处、公寓管理中心要严格检查、坚决制止。2、严禁学生酗酒、吸烟。若发现学生酗酒、吸烟,全体教职工、学生均应对此提出批评,及时制止,任何人有权向学生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举报。3、对屡教不改的学生,根据本人态度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对酗酒肇事者加重处分,并与所在班集体评选各类先进资格挂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3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禁止在校园内吸烟、酗酒的规定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公、私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生命安全,依据《泸州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及校内各单位自主举办的大型活动及校外单位租用、借用或采取校内单位协办等方式使用本校场地、场所举行的,面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人员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学术交流、报告会、展览、庆典、招生宣传会、各类考试、各种外事活动等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第三条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规、规章,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3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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