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组织要互相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学生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应将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