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禁止在校园内吸烟、酗酒的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禁止在校园内吸烟、酗酒的规定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保护大学生身心健康,创造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禁止高等学校学生吸烟、酗酒的通知》和我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1、禁止校内商店、餐厅等向学生销售烟、酒类商品。学生不得从校外带烟、酒进入学校吸饮。保卫处、公寓管理中心要严格检查、坚决制止。2、严禁学生酗酒、吸烟。若发现学生酗酒、吸烟,全体教职工、学生均应对此提出批评,及时制止,任何人有权向学生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举报。3、对屡教不改的学生,根据本人态度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对酗酒肇事者加重处分,并与所在班集体评选各类先进资格挂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3日













